帮扶要闻
1992年12月22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的10月17日为“国际消除贫困日”,旨在引起国际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重视,宣传和促进全世界清除贫困的工作,动员各国采取具体的扶贫行动。
从2014年开始,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“扶贫日”。 设立“扶贫日”,充分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的高度重视,对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;设立“扶贫日”是我们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,也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;设立“扶贫日”,有助于构建政府、市场、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,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、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随着扶贫开发的深入推进,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。按照我国扶贫标准,1978-2010年累计减少了2.5亿贫困人口,参考国际扶贫标准,我国共减少了6.6亿贫困人口,全球贫困人口数量减少的成就93.3%来自中国。 2011年我国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,在新标准下,2013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989万人,贫困发生率从12.7%下降到8.5%。
然而,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,我国贫困问题依然突出。按照我国政府标准,2013年底,我国贫困人口还有8249万人,参考国际标准则有2亿人。贫困人口不仅收入水平低,一些地方还面临着吃水难、行路难、用电难、上学难、就医难、贷款难等诸多问题。此外,扶贫攻坚难度大也是我国贫困问题突出的重要表现,目前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生产生活条件差、自然灾害多、基础设施落后的连片特困地区,这些地方的贫困问题是“难啃的硬骨头”。
根据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》(2011-2020年)总体目标:到2020年,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、不愁穿,保障其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和住房;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,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。
重庆市减贫基本情况
重庆有1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(其中12个区县纳入国家武陵山、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),有4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县,15个非重点区县(含万盛经开区)有扶贫开发任务。“十二五”全市规划贫困村2000个,占行政村的22%。 全市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直辖之初的366万下降到2011年的20万人,减幅95%,比全国平均减幅高15个百分点,基本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。执行新的扶贫标准后,2013年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减少至165.3万人,较2011年减少18.2%。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有了显著增加,2013年,18个重点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309元,是2000年的5.2倍,较2012年增长18.2%,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高5.4个百分点。
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也明显改善,17个重点区县开通高速公路,城口县建成快速通道,新修和改造公路15万公里,实现乡乡通畅、村村通达。目前农村饮水困难农户比重由2001年的58.4%下降20%。完成扶贫搬迁78万人,改造农村危房33.8万户,新建巴渝新居20万户,建成农民新村1800个。
同时,在贫困农村公共服务方面,目前已完成农村中小学D类危旧房改造,建成2000多所农村寄宿制学校,贫困地区9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%。行政村文化活动室、卫生室配备率达100%,广播、电视、电话综合覆盖率达96%,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0%以上,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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