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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财政:“精准、深度、联动”力推扶贫开发

发布时间: 2015-01-14 01:21   阅读次数:
2014年4月11日 来源: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
    近年来,重庆市将扶贫开发作为“三农”工作的头等大事,市财政围绕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致富,瞄准扶贫对象,突出扶贫重点,完善扶贫机制,全力支持扶贫攻坚。
一、瞄准扶贫对象,实施精准扶贫。一是对象精准,在准确掌握全市贫困人口数量、分布、状况的基础上,增强扶贫投入针对性,目前,全市已摸排建卡归档贫困人口165万人,财政资金将瞄准“贫户”,找准“贫根”,对症下药。二是区域精准,以渝东南、渝东北两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(属武陵山、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)为主战场,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原则上全部投入18个贫困区县,市级支农资金65%以上用于贫困区县,同时保证其他资金向贫困区县倾斜。三是方式精准,明确资金投向,解决突出问题,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接投向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活、提升脱贫能力、发展致富产业等方面,切实发挥资金效益。
二、突出扶贫重点,推进深度扶贫。一是启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,结合全市贫困人口主要分布于高寒山区、深山峡谷和石漠化地区的实际,整合扶贫专项、易地搬迁、生态移民、农村D级危房等资金,启动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,规划3年搬迁50万人,市级以上财政按每人8000元标准落实搬迁补助。二是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能力,面向贫困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发放贫困学生学费补助,每年在贫困户子女中定向招收500名师范生和100名医护类大学生并补贴费用,防止贫困代际传承。三是培育贫困地区特色产业,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和乡村旅游,投入10亿元设立特色效益农业专项,在每个贫困区县培育2-3个骨干特色产业,整合资金1亿元支持乡村旅游扶贫,增强贫困地区“造血”功能。
三、完善扶贫机制,实现联动扶贫。一是加强资金整合,调整资金结构,确保市级交通、水利、电力、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65%以上资金用于贫困区县,交通、水利、电力、教育、卫生、社保专项对贫困区县的投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。二是完善分配机制,扶贫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区县,下放项目资金审批权限,并落实区县管理责任。支持利用担保、贴息和保险等手段,引导金融、民间资本投向贫困地区。三是严格资金监管,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,将资金使用绩效、监管效果与资金分配挂钩,加强社会和行政监督力度,坚持扶贫资金信息全方位公开,定期会同扶贫、审计、纪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,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本文来源:财政部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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